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是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学院为全日制高职院校,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11个岗位11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年12月31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学院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学院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学院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工作经历的证明,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年8月25日9:00-9月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年市属事业单位共推出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名。
1.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年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年毕业的留学人员;③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年毕业生、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年9月30日前。
2.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年3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并包含在杭高校的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年3月25日9时—4月1日中午12时。
时间和科目: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时间:年4月24日上午
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题型: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4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4倍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一门科目及以上的,不得入围面试。
年5月8日在网报平台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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